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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大额保单难处理
    因为离婚,百万的分红险保单被丈夫强制收回,曾女士打算提起诉讼维权。曾女士正在办离婚,几年前丈夫给她买了保额达一百万的分红险,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曾女士。保费已经一次性缴清,就等每两年一次的分红和利息。但现在因为要离婚,丈夫拿着保单不给她。“每次领分红都必须得我本人拿着身份证才能领钱,丈夫拿着保单也没用。但他们就是不肯给我,我现在只能选择诉讼了。”曾女士说。
    业内人士分析,其实要拿回保单很容易,曾女士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去公司申请补发保单,就可以用新保单领取分红。但真正的问题不在于保单本身。“因为最终的需求是要拿到保单利益而非保单本身,所以就算拿到保单也并不意味着拿到保单利益”。《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可以申请更改受益人,但投保人提出更改申请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同时还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同样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法律专家建议曾女士想得到保单分红,最好与丈夫谈判,将保单当成离婚时的财产分配于她,让丈夫书面声明放弃此保单的相关权利。因为丈夫不具备单方面更改受益人的权利(法律规定此更改需被保险人曾女士同意),如果申请退保损失很大,如果想保持此保单的最大收益,唯有协商解决。
    万一协商不成再诉讼,但曾女士胜诉的可能性不大。多数意见认为,双方应当到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把保险单转让给一方,然后,将保险现金价值的50%分给另一方。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曾出台了一个关于保险纠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也是倾向于上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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